数字技术与“三级市场”:中国艺术流通体系的新理论框架_琉璃厂画院

数字技术与“三级市场”:中国艺术流通体系的新理论框架

来源:琉璃厂画院 作者:琉璃厂画院 浏览次数:503

 

  近年来,多份蓝皮书和研究报告提出,中国艺术品市场除了传统的一级市场(画廊、艺术家直接销售)与二级市场(拍卖),正在孕育以电商平台、社交媒体、直播带货、数字藏品平台为代表的“艺术品三级市场”概念,这一层级被视为当代产业革命与“新文科建设”推动下的重要实践空间。在电子商务与数字版权技术加持下,艺术品的传播与交易场景被极大延展,从美术馆与画廊的线下空间拓展到手机屏幕与虚拟展厅,艺术研究因此面临对传统流通理论的系统升级任务。

  艺术理论界开始从媒介考古与平台研究视角,重新审视“作品—媒介—平台—用户”的关系。传统理论强调作品的物质性与现场经验,而数字环境下的艺术品则同时存在于实体与数据之中,既可能是实体绘画、雕塑的线上展示与销售,也可能是以区块链技术确权的数字图像与动态影像。研究者强调,电子商务赋能艺术市场的关键不只是成交额占比的提升,更在于它改变了信息获取、价格发现与信誉建立的路径:线上拍卖在部分国际拍行中已占总成交额约三成,同时持续吸引大量新买家进入艺术市场。

  在理论建构上,“三级市场”被视为连接专业体系与大众文化的重要接口。学者提出,应从制度设计、技术治理与文化引导三个层面构建研究框架:制度层面关注数字版权备案、跨平台数据互认与交易记录存证;技术层面研究智能推荐、虚拟展陈、沉浸式体验如何影响审美与购买决策;文化层面则重视青年用户的参与方式、社群互动与符号再生产。通过对这些新场景的系统梳理,学界希望既能保持对艺术本体价值的关注,又能积极回应艺术品在数字时代作为“文化内容”与“数据资产”的双重属性,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经验和全球视野的艺术流通新理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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