茶余闲谈时,常常会聊到:某某书家近年来越写越退让。这不是什么需求讳饰的论题,已是书法界茶余饭后的必要谈资。为什么会如此,问题的本源是什么?
任何事物的出现都不是遽然的,这种表象是渐渐堆集而成的。书家一变法就出问题,不是变法本身有问题,而是早年根柢没打好,审美方向出了问题。每位书家都有自己的审美取向与审美风格,但这不等于就具有了正确的美学观。艺术美是非常美妙的,特别是书法美,具有其他艺术所不及的难度与高度。懂得了其他艺术的美,未必就能懂得书法美。书法美具有规定性和特殊性,它来自于汉字之美和笔法之美,是汉字美基础上的艺术表现。汉字和笔法本身就是一种美。汉字从一诞生,它的点画、线条、结字等就具有了固定的美学原则,不以个人的知道为转移,不能随意转换造型,紊乱结体,每一笔画的表现都有必要具有谨慎的法度,这就是笔法。笔法是书法的根柢,笔法不对,书法等于零。书法艺术的创造在于变,但不论怎样变,都有必要遵从汉字最根柢的结字规则,遵从笔法。当然,书法不等于汉字本身,但又有必要以汉字为基。脱离了汉字之美的书法,便不具有美的价值。脱离了这个根柢前提来谈书法的审美风格与审美取向,无异于空中建楼阁。某种程度上说,了解不了汉字之美,也便了解不了书法之美。
其他一种状况,许多书家并非不知道书法美,而是以为艺术创造不需求表现美,或以为古人的美现已过期,需求自创一种美,或许是以丑为美。不以美为美,是一些当代书家的美学主张。许多人说艺术美会随时代改动而改动。其实这需求辩证看待。产生改动的不是美和艺术作品,而是人。不能说古代美的艺术今天就不美了,假定是这样,那么王羲之的字到今天就不会再有美学价值了。艺术观念会随时代变迁而改动,但美不会。艺术观念的改动,是因为人的要素。不论怎样变,美的一向是美的。艺术就是为美而存在的,艺术的根柢是表现美。悉数艺术都以表现美为价值,即使画家画一个很丑恶的人或物,也是在通过表现这种丑恶来表现其美学主张。丑角当然是丑的,但丑角所表现出的艺术性是美的。实践中的丑不等于艺术的丑,实践中的美也不等于艺术的美。所以,把书法写得规整漂亮标准的馆阁体书法,是短少艺术美感的,把字写得歪歪扭扭、杂乱无章,也相同不具有艺术美感。这不是理论问题,而是常识问题,早已被书法史所证明,但今天的我们却忽略了这个常识。前史上的经典书法文本,无不是寻求美的,而且永久都有美的价值,不会随时代的改动而消失,既具有时代性,又具有超时代性。汉字书法的美之所以不同于其他艺术美,是因为汉字之美不是把字写得歪歪扭扭,而是本身就具有严整、匀称、中庸、方圆的美学特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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