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轼逝世后,李廌沉痛不已,“作文祭之曰‘皇天后土监终身忠义之心;名山大川,还万古英灵之气。’词语奇壮,读者为悚”(《宋史·李廌传》)。
《宋史·李廌传》云:“廌喜论古今治乱,条畅弯曲、辩而中理。”此言不错。李廌今存散文四十八篇。他对散文有体系的理论根究,在《答赵士舞德茂宣义论宏词科书》中,他提出如是的见地:
凡文章之不可无者有四:一曰体,二曰志,三曰气,四曰韵。述之以事,本之以道,考其理之地址,辨其义之所宜,卑高巨细,包括并载,而无所遗,左右上下,各若有职而不乱者,体也。体立于此,折衷其对错,去取其可否,不循于流俗,不谬于圣人,抑扬损益,以称其事,弥缝贯穿,以足其言,行吾学识之力,从吾制造之用者,志也。充其体于立意之始,从其志于造语之际,生之于心,应之于言。心在平和,则温厚尔雅;心在安敬,则矜庄威重。大焉可以如雷霆之奋,煽动万物;小焉可使如脉络之行,出入无间者,气也。如金石之有声,而玉之声清越;如草木之有华,而兰之臭芳芗;如鸡骛之间而有鹤,清而不群;犬羊之间而有麟,仁而不猛。如登培塿之邱,以观崇山峻岭之秀色;涉潢污之泽,以观寒溪澄潭之清流。如朱弦之有余音、太羹之有遗味者,韵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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